【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11月1日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第一隊、蘆竹分局共同偵破莊姓男子涉嫌網拍詐欺,自107年3月起一人分飾兩角扮演「假買家」和「假賣家」,先向網路上不知情商家假藉購買微信幣,取得賣方提供之金融帳戶後,再於Facebook、旋轉拍賣平台上兜售物品,要求買方將購買款項匯至前述帳戶,一來一往成功詐騙兩方,導致買方付款後未能如期取貨,賣方出貨後帳戶卻遭凍結之情形,目前已知有19名被害人,不法所得初估近百萬。
網路購物新興的「三角詐騙手法」係指詐騙者首先選定評價良好的正當網路拍賣商家,下標獲得購物受款金融帳號後,自行虛設拍賣帳號,冒用正當商家的名義網路販售物品,等著買家下標購買詐騙者所設之虛擬拍賣商品,詐騙者提供正當商家的受款金融帳號給買家匯款,並向商家宣稱已匯款購物,要求商家出貨郵寄並收取得標商品,導致買家匯款後無法收取所購物品、賣家雖然收取買家匯款,但卻郵寄商品給詐騙者,因而遭到買家舉報警示金融帳戶,詐騙者則是在獲得買家購買的物品後轉賣獲利。
警方呼籲民眾對於網路購物除選定評價良好的正當網路拍賣商家交易外,可選貨到付款及超商代收貨服務,避免不法分子利用三角交易詐騙。有任何詐騙相關問題,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查證。
網路購物新興的「三角詐騙手法」係指詐騙者首先選定評價良好的正當網路拍賣商家,下標獲得購物受款金融帳號後,自行虛設拍賣帳號,冒用正當商家的名義網路販售物品,等著買家下標購買詐騙者所設之虛擬拍賣商品,詐騙者提供正當商家的受款金融帳號給買家匯款,並向商家宣稱已匯款購物,要求商家出貨郵寄並收取得標商品,導致買家匯款後無法收取所購物品、賣家雖然收取買家匯款,但卻郵寄商品給詐騙者,因而遭到買家舉報警示金融帳戶,詐騙者則是在獲得買家購買的物品後轉賣獲利。
警方呼籲民眾對於網路購物除選定評價良好的正當網路拍賣商家交易外,可選貨到付款及超商代收貨服務,避免不法分子利用三角交易詐騙。有任何詐騙相關問題,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查證。
發佈日期: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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