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金源/臺東報導】幼兒家長看過來!元旦起延長2至未滿3歲幼兒托育補助
有鑑於屢有家長反應滿2歲幼兒無法順利進入幼兒園衍生家庭照顧困擾,臺東縣政府社會處今(3)日表示,因此,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協調,讓送托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滿2歲幼兒未滿3歲期間,在銜接就讀幼兒園前,仍然可以獲得每月托育費用補助,109年1月份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款,將如期於109年1月31日完成撥款。另於109年起新上路延長2至未滿3歲的托育補助政策,臺東縣政府將配合中央資訊系統作業期程,預計於3-4月期間完成審核作業,加速腳步處理延長2至未滿3歲的托育補助款發放,請家長安心。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為支持家庭育兒及減輕負擔,自109年1月1日起,滿2歲幼兒送托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費用補助可以銜接發放至未滿3歲,送托公共托育一般幼兒每月領3,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5,000元、低收入戶每月7,000元,送托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一般幼兒每月領6,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8,000元、低收入戶每月10,000元,臺東縣預估約135名兒童受惠。
社會處指出,衛生福利部基於簡政便民,倘若108年12月31日前持續送托原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托嬰中心且正在領取托育補助或2-4歲育兒津貼的家長,毋須重新申請;至於已送托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托嬰中心但未申請托育補助、或是變更送托對象(如托嬰中心轉送托保母、幼兒園轉送托保母)、或目前領取育兒津貼,在109年1月1日後有送托事實的家長,則必須向托育所在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只要在109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就可以追溯自109年1月1日生效,縣府呼籲民眾注意相關申請規定。
新聞聯絡人
承辦人:陳怡蓁
單位: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
電話:089-345106分機258
傳真:089-349773
信箱:n4152@taitung.gov.tw
有鑑於屢有家長反應滿2歲幼兒無法順利進入幼兒園衍生家庭照顧困擾,臺東縣政府社會處今(3)日表示,因此,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協調,讓送托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滿2歲幼兒未滿3歲期間,在銜接就讀幼兒園前,仍然可以獲得每月托育費用補助,109年1月份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款,將如期於109年1月31日完成撥款。另於109年起新上路延長2至未滿3歲的托育補助政策,臺東縣政府將配合中央資訊系統作業期程,預計於3-4月期間完成審核作業,加速腳步處理延長2至未滿3歲的托育補助款發放,請家長安心。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為支持家庭育兒及減輕負擔,自109年1月1日起,滿2歲幼兒送托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托育費用補助可以銜接發放至未滿3歲,送托公共托育一般幼兒每月領3,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5,000元、低收入戶每月7,000元,送托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一般幼兒每月領6,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8,000元、低收入戶每月10,000元,臺東縣預估約135名兒童受惠。
社會處指出,衛生福利部基於簡政便民,倘若108年12月31日前持續送托原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托嬰中心且正在領取托育補助或2-4歲育兒津貼的家長,毋須重新申請;至於已送托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托嬰中心但未申請托育補助、或是變更送托對象(如托嬰中心轉送托保母、幼兒園轉送托保母)、或目前領取育兒津貼,在109年1月1日後有送托事實的家長,則必須向托育所在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只要在109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就可以追溯自109年1月1日生效,縣府呼籲民眾注意相關申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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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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